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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关于租赁农用地上房屋的问题
    尊敬的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一个关于租赁农用地上房屋的问题向贵局咨询,期待贵局的回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请问:
    如果一方非法占用农用地,在上面建设仓库后,将土地、仓库一并租赁给A公司,A公司是仓库、土地使用方,不存在土地上进行建设的情况,这种情况下A公司有没有被处罚的可能?A公司是不是也算做非法占用土地的一方?
    2022-09-21 11:39:30
    您好,根据您的表述,A公司是承租方且并未实施建设,虽然A公司在承租后的确存在非法占地情形,但是实施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行为的是出租方。因此,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处罚对象是出租方,而不是A公司。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政策法规处)

    2022-09-27 16: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