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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6 10: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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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3】景阳第861号

 

2023】景阳第861

     因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不善,长房权字第4010000149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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