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大经路第36号
吴玉武因保管不善,将长房权字第4060018617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玉武
日期: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