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袁尚保管不善,将吉(2025)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84668号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袁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