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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3 09: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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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净月法裁第03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证明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17)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77015

王瀚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2 011307 GB00008 F00230009

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5666号力旺·弗朗明歌六期6-3号楼303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吉0104执1507号

 

2

(2017)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16040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抵押权

3

(2024)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48872

吉林省龙栢万典当有限公司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