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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1 13: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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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新区法裁第77号

 2026】新区法裁第77号

 

2026】新区法裁第7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25)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11860号

 


张金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2 013192 GB00483 F00040031

高新区城南大路以北、规划加油加气站以西、公园绿地以东、现状居住用地以南中海·橡树园9号楼103号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6)吉0104执恢620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2

(2025)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258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

抵押权

220102 013192 GB00483 F00040031

高新区城南大路以北、规划加油加气站以西、公园绿地以东、现状居住用地以南中海·橡树园9号楼103号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6)吉0104执恢620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3


(2025)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24275

 


李树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2 013192 GB00483 F00150026

高新区城南大路以北、规划加油加气站以西、公园绿地以东、现状居住用地以南中海·橡树园10号楼108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6)吉0104执恢621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4

(2025)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5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

抵押权

220102 013192 GB00483 F00150026

高新区城南大路以北、规划加油加气站以西、公园绿地以东、现状居住用地以南中海·橡树园10号楼108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6)吉0104执恢621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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