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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1 14: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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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净月法裁第15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证明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17)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08704

孙芳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2 011312 GB00004 F00500039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乙十四路伟峰·生态新城5#住宅楼103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吉0194726号之六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