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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06 13: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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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净月法裁第17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证明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26)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10141

长春建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2 011311 GB00002 F00012489

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长春明宇广场(B区)B1#B2#BDK#2214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吉01021116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