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丹因保管不善,将吉(2026)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448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丘地号为:8――3/520――2(51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丹
日期:2026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