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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06 15: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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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新区法裁第83号

 2026】新区法裁第8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147478号

 


湛远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3 016129 GB00004 F00080091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以南、中科大街以东、广汇路以北新星宇·之悦一期25号楼1203号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6)吉0193执恢103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2

(2022)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67150号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

抵押权

220103 016129 GB00004 F00080091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以南、中科大街以东、广汇路以北新星宇·之悦一期25号楼1203号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2026)吉0821执28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3

 

(2021)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77416号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广场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3 016129 GB00004 F00080091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以南、中科大街以东、广汇路以北新星宇·之悦一期25号楼1203号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6)吉0193执恢103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