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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8 14:0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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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单位:

近期,国务院、省市政府密集部署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全方位推进冬春安全治理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履职尽责,确保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将省、市安委会《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执行。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关键时节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这一根本要求,始终把安全管理作为单位建设平稳发展的压舱石。认真分析岁末年初本部门(单位)季节性、特殊性和规律性的安全防范重点,确保不出现思想松懈、工作脱节等情况。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不得形式主义,做不得表面文章。

二是要做好工作统筹,落实安全生产各类专项工作。认真学习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将上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与局开展的冬春安全治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清查整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充分结合起来,牢记履职尽责就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紧盯隐患环节和关键部位,做好冬春地质灾害防止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行为,全方位做好冰雪旅游节期间世界雕塑公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局安委办将结合年度班子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安全责任落实

三是抓好“四防”安全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控,全面排查涉火、涉电、涉密和防盗隐患部位,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堵漏洞、补短板、防风险。要多教育引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拧紧安全链条,要强化值班制度,确保上下通联,应急准备。

 

附件:1.《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

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4.《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8

 

 

 

附件:

附件1: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附件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