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2 09:51 来源:办公室
打印| 字号:[]|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安排的通知

长土调查办发〔20201 

 

各县(市、区)、城区、开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当前,全市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在继续做好防疫工作,满足防控疫情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相关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全力做好防疫工作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于高发态势,各级三调办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三保一统筹”“七个到位”“六个必须”“六个坚持”要求,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人员安全”为目标,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及时复工上班。各级三调办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1号)要求,210日起及时返岗复工,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弹性安排上班人员数量,切忌发生聚集性工作。

(二)灵活多样办公。可采用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可采取错峰上班。

(三)压缩减少会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禁集中开展三调工作,不得举办各类培训班,暂不进行外业调查和举证工作。

(四)做好疫情防控。积极配合当地防控工作,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二、开展时点更新准备工作

各级三调办要根据本区域内的疫情情况,在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前提下,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各级三调办和项目承担单位近期可采用网络、居家办公等方式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关于下发国家三调办统一时点培训视频的通知》要求,做好自我学习工作,全面熟悉掌握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技术要求。

(二)复工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和行业管理办公室要求,提前做好复工的相关准备工作,并要成立相应的以单位负责人为主的防控疫情领导小组,制定防疫规章制度、合理工作计划。

(三)做好已领取省级数据的备份、对比分析工作,核实数据准确性。

(四)收集时点更新工作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梳理国家下发监测图斑,对比初始成果库是否已做调整,结合自查纠错成果、督察局核实成果等资料确定本调查单元内实际的需调整数据,为外业举证等工作做好数据准备。

(六)加强数据整理归档,已上报的各批次数据库按时间顺序整理备份;对前期形成的各类调查底图、外业调查记录表、工作记录、质检记录、各类工作照片等电子及纸质数据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七)国家未下发时点更新相关数据的调查单元,要继续做好初始调查成果的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因时点、规则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变化图斑。

(八)朝阳区、绿园区涉及行政区界线调整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始调查成果数据库的调整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本系统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时下正值春节长假返程高峰,密切关注相关人员流动情况,建立保障机制。对省外返长人员,自到长之日起14日内居家隔离并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动态掌握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发现确诊和疑似病例逐级上报,及时上报市三调办。

(二)疫情防控阶段三调时点更新工作主要以内业相关工作为主,在全省未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各调查队伍不得擅自进行外业举证、调查等人员聚集性等工作。

 

 

 

 

 

 

 

        长春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章)

                         2020年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