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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9 1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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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4】景阳第10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4】景阳第104

     权利人张伟忠已故,其名下长房权字第50603987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万英(系张伟忠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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