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吉林省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吉(2019)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500610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丽丽(受托人)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