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区法裁第5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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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利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依据文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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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权第1269494号 |
倪红舒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20104011188GB00072F02830022 |
(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以南、超强街以东、城南大路以北天茂庄园-温莎园-4期G39号楼102号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5执恢60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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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853680号 |
长春朝阳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220104011188GB00072F02830022 |
(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以南、超强街以东、城南大路以北天茂庄园-温莎园-4期G39号楼102号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5执恢60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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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853683号 |
长春市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220104011188GB00072F02830022 |
(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以南、超强街以东、城南大路以北天茂庄园-温莎园-4期G39号楼102号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5执恢60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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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日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