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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1 15: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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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新区法裁第50号

 

2025】新区法裁第5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20)长春市不动产权第1269494号

倪红舒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4011188GB00072F02830022

(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以南、超强街以东、城南大路以北天茂庄园-温莎园-4期G39号楼102号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5执恢60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2

(2020)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853680号

长春朝阳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

220104011188GB00072F02830022

(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以南、超强街以东、城南大路以北天茂庄园-温莎园-4期G39号楼102号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5执恢60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3

(2020)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853683号

长春市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抵押权

220104011188GB00072F02830022

(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以南、超强街以东、城南大路以北天茂庄园-温莎园-4期G39号楼102号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5执恢60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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