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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3 1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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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新区法裁第57号

 

2025】新区法裁第5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333037号

王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5008124GB00014F00370011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湾东街以西、丙九路以北中天·北湾新城四期37号楼111号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5)吉0193执恢3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2

(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333035号

王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5008124GB00014F00370003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湾东街以西、丙九路以北中天·北湾新城四期37号楼103号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5)吉0193执恢3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3

(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333034号

王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5008124GB00014F00370012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湾东街以西、丙九路以北中天·北湾新城四期37号楼112号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5)吉0193执恢3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4

(2023)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44492号

长春市弘际典当有限公司

抵押权

220105008124GB00014F00370003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湾东街以西、丙九路以北中天·北湾新城四期37号楼103号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5)吉0193执恢3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5

(2023)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155号

长春市弘际典当有限公司

抵押权

220105008124GB00014F00370003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湾东街以西、丙九路以北中天·北湾新城四期37号楼103号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5)吉0193执恢3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