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汽开第145号
因赵伟保管不善,将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269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伟
2025年8月22日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