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
发布时间:2025-11-28 15:48 来源:
打印| 字号:[]|
X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2025】大经路第982号

  张国辉因保管不善,将2006021010497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 张文馨

 日期:2025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