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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9 10: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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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净月法裁第27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证明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385845

王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2 011315 GB00011 F00010307

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A1号楼1107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吉0102执848号

 

2

(2021)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7395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抵押权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