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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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依据文件 |
备注 |
| 1 | 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权第1338450号 | 高亮 | 所有权 | 绿园区西环城路以西万盛·理想国B组团B-3#楼103号 | 220106008001GB00035F00020030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4执恢505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
| 2 | 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845121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抵押权 | 绿园区西环城路以西万盛·理想国B组团B-3#楼103号 | 220106008001GB00035F00020030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4执恢505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9日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