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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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依据文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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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2019)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953833号 |
佟鑫 |
所有权 |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以东司法警官公寓(一期)B-12号楼104号 |
220102010012GB00002F00210004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4执3334号之四-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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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2019)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953812号 |
佟鑫 |
所有权 |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以东司法警官公寓(一期)B-12号楼105号 |
220102010012GB00002F00210005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4执3334号之四-5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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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吉(2019)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953911号 | 佟鑫 | 所有权 |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以东司法警官公寓(一期)B-12号楼106号 | 220102010012GB00002F00210006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4执3334号之四-6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
| 4、 | 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64432号 |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进大街支行 | 抵押权 |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以东司法警官公寓(一期)B-12号楼106号 | 220102010012GB00002F00210006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4执3334号之四-6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0日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