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茂林因保管不善,将吉(2022)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593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丘地号为:8――3/561――11(150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茂林
日期: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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