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梁顺高保管不善,将长房权字第3060045804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顺高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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