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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6 13: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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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净月法裁第01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证明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23)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195108

冯金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2 011320 GB00012 F00050046

净月开发区丁六街以西、丙十三路以南长春净月国际花都C5号楼104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吉08执28号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