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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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依据文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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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0030102617 |
邹本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宽城区铁北兴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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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3执2096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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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221号 |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宽城区铁北兴和路 | 22010301108GB00083F00020004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3执2096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4日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