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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7 10: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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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大经路第107号


2026】大经路第107

沈继忠因保管不善,将长房权字第20661818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沈继忠

日期:202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