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李亚凤名下吉(2024)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190757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丘地号为:8――3/ 531――15(230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支行
受托人:李亚凤
日期: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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