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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2 15: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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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2026】景阳第13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权利类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依据文件

   1

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权第1089160号

 

万国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朝阳区进化街31号

220104006011GB00007F00010018 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