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委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立足新职责新使命,持续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规划和自然资源职能
一是大力推进长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整合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涉及空间的规划,绘制了统一空间坐标和属性工作底图。
二是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办理,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是对权责清单进行标准化梳理。依据“职权法定、合法依规”的原则,梳理形成了权责事项清单。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将“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以“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纳入“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审批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划和自然资源法规体系
一是制定立法规划,发挥引领作用。印发了《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立法规划》,充分发挥好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是开展立法研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开展了《长春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等法规规章起草工作,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
三是重视清理工作,加强立改废。全面系统清理了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确保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工作部署文件、放管服改革的一致性,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
(三)多措并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工作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公示、公告、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二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组织召开了长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组织召开了行政执法中适用《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专家论证会。
三是建立了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四是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依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全部提交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
(四)规范行为,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互联网+国土执法”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努力构建适应信息化要求的行政执法公示模式,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加强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结合市司法局的通知精神,始终坚持高位统筹,从组织领导、评查范围、时间安排等方面做出提前安排。将整个评查工作分为安排部署、自查自纠、交叉互检、整改完善、市局督查办抽检五个阶段。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回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制度。利用门户网站公示执法查处相关信息、救济方式,主动送达《涉嫌违法用地行为风险提示书》,告知涉嫌违法单位(个人)违法风险。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了四个执法数据库,借助平台对海量数据的分析研判,实现智能办案和案件信息化管理。
(五)强化监管,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
二是认真办理议案提案。今年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并促进建议办理成果转化落实。
三是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逐步实现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的“三个转变”,即由事后咨询向事前论证转变,由一般性咨询向系统性论证转变,由粗放型、随意型咨询向精细化、严谨型论证转变,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政府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六)完善工作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定下发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确立了“谁行政、谁负责,谁主办、谁应诉”的工作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我局代市政府承担了土地权属争议,采矿权权属争议等四项裁决工作。2019年,我局代市政府依法履行了净月、汽开群众申请的土地权属争议仲裁工作。
三是优化信访工作办理流程。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建立了录入和转交登记制度,严把信访信息系统的“录入关”、“办理关”、“时间关”,确保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规范、实体合法。
(七)开展培训宣传,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针对城乡规划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新时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论基础与形势研判,今年开展了五次局系统干部业务培训,举办新《土地管理法》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二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局利用“宪法宣传周、全国土地日”等重大法治宣传节点,制作、印刷和发放普法学习宣传书籍、画册、标语等资料,同时在全系统开展普法教育等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机构调整后,需要根据新的部门职责重新修改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仍有待全面提高。我局执法人员较多,执法水平层次不齐,个别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2019年,曲国辉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多次在局例会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坚持“逢会必学法”。年初专门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法治政府逢会必讲,明确提出“法治政府建设”要走在全市前列。结合机构改革,成立了由曲国辉局长任主任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印发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研究部署重点难点,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细化,落实责任部门,逐项督导落实,并召开工作会议,集中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将继续夯实基础,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立法工作,完善规划和自然资源法规体系。力争出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立法调研。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开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是继续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罚缴分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四是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法律法规培训。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组织有针对性地培训。开展国家宪法日、全国土地日等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