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用地保障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国土发〔2016〕17号)。
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依据。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