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数字媒体产教融合一体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于2024年07月25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1042024XS0012485号)。依据建设单位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同意将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注销并在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gzj.changchun.gov.cn)予以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许可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431—85195655。
特此公告。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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