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更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一、二、三、四)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和2025年7月22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长规自朝划〔2024〕第004号、长规自朝划〔2024〕第005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长规资朝划〔2025〕第007号、长规资朝划〔2025〕第008号)。依据建设单位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同意将上述四个《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注销并在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gzj.changchun.gov.cn)予以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许可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431-8525160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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