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其他非工业用地项目,在规划调整容积率增加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