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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关于超越大街以东,城南大路以北地块控规调整 反对意见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拟将超越大街以东,城南大路以北地块进行控规调整,公式编号为XQ2024-017,面积为2.6244公顷。
    该处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贵局拟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针对该项控规调整,中海橡树园小区居民强烈反对,在市民按照周边是公园绿地规划的前提下购买该处房屋后,更改用地性质难以接受。
    2024-10-08 15:16:26
    您好,经认真核查,超越大街以东,城南大路以北地块目前暂不予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维持原规划用地性质。(新区分局)

    回复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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