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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长春市宽城区文昌苑小区4-1-501确权事宜的求助
    我是文昌苑小区4-1-501室的业主,该小区为2005年前后市政协、冶金设计院(现已更名:吉林东北亚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自建房,在我已获得冶金设计院出具的房屋购买说明下,委托公司表示必须有房屋购买合同才能办理确权。
    特恳请领导协助解决此确权问题或给出官方建议解决路径。
    过程概述如下:
    1.市政协和冶金设计院均未找到本人购房合同;
    2.本人手中有购房时冶金设计院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3.冶金设计院已出具本人一手购房情况说明,并已加盖公司公章;
    4.该房屋的水、电、燃气、小区物业服务等票据均为本人信息。
    2025-12-05 09:44:09
    您好,文昌苑小区4栋项目属未登记房屋确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办理项目,建议具体情况咨询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市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回复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