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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街道地面塌陷
    我是长春市二道区英俊街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居民。该处地面塌陷已存在20年,去年建成地质灾害监测站,监测信息明确为大型地质灾害,威胁52人生命及220万元财产安全,监测代码:22010504000115。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条: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省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现恳请贵局立即启动省级应急响应,督促属地落实处置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2026-03-24 14:26:05
    您好,市、区两级已对该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动态监测,我局也持续监测数据变化,目前,该隐患点数据稳定,无异常情况。我局将积极推动该隐患点防治工作,并争取省级支持,会同二道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预警防治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建议。(二道分局)

    回复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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