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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关于张锐玲违法犯罪行为的实名举报

    张锐玲,2006年到2010年期间,利用原政府拆迁办领导身份大肆行贿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人员及各开发区土地收储领导,承揽政府土地储备拆迁项目敛财;伪造大量拆迁补偿协议,骗取国家拆迁补偿金。非法收入不缴纳国家税款,偷税漏税,非法境外转移资金,以5万美元一股,分成近百股分别以家人、同事、朋友名义打入其加拿大个人账户,购买豪宅(价值4000-5000万元,有图为证),典型国内挣钱国外花,满足个人奢靡生活。

        
    2026-04-10 13:17:27
    您好,经查,被举报人张锐玲不是我局工作人员,不在市规资局干部管理权限内,您反应的受贿问题,因没有具体人名和有关证据,截至目前无法查实。(机关纪委)

    回复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