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榆树市农村洪灾后重建房不给办不动产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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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红星乡发生洪灾,原住房被水淹,经政府统一翻建,2023年12月建成。 2024年,红星乡土地所以我家非农村居民为由拒绝给办理产权证。 原住房系1985年建造,我们是1987年才转为城镇户口,原住房有产权,此房屋为我唯一住所,无其他房产。因自然不可抗力在政府的帮助下重建房屋,以前有产权,翻建后却不给办理产权是否合理?现手中无任何可以证明房屋属于我,我对此非常不解也非常不满。且本地榆树市红星乡土地所态度恶劣、拒绝接听电话、拒绝解答,希望贵单位给与令人信服的解答,帮助解决问题。 2026-04-15 17: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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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系宅基地审批事宜,非我局职责范围,建议咨询辖区人民政府或相关行管部门。(榆树局)
回复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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