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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我要反映的是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3080号紫金苑小区的违法建设问题。
    第一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道分局已于2026年4月3日出具书面回复(信访编号: 2026020309635),明确认定该小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且无法进行规划验收。执法缺位。 既然官方文件认定它是违建,且严重影响了我的合法房屋(有证平房)的采光和通行,根据《城乡规划法》,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必须限期拆除。我要求相关部门依据这份官方文件,立即启动对紫金苑小区的强制拆除程序,排除对我房屋的妨害。

    2026-04-28 17:45:47
    您好!经核查,您反映的小区2005年经二道区政府同意建设,未查到规划审批手续。根据《长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职责属于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因该项目开发企业已被吊销、实际控制人涉案,暂不具备处罚执行条件。建议您向二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咨询。(二道分局)

    回复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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