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土地征收16年未获得任何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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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自局领导: 我公司于2009年从村民手中合法流转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2010年末省国土厅批复建设用地,2016年因行政区划调整,该宗地块划归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管辖。原九台区与临空示范区相互推诿补偿责任。至今16年分文没给。 恳请贵局依法履职、从严督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已经无法生存,员工已多年未发工资,我母亲也因此积忧成疾双目失明,防止企业员工集体上访,请求贵局尽快督办。还百姓公平正义。 2026-05-16 23:1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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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征地补偿问题,临空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已于4月27日作出处理意见,您不服该意见申请行政复议后,长春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已于5月19日作出决定:撤销原处理意见,责令临空示范区住建局重新答复。 新的答复将于2026年6月18日前作出。(新区分局)
回复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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