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录
前言
一、长春市地质灾害的现状与防治需求
(一)长春市基本概况
(二)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
(三)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二、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规划目标
(二)工作任务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二)易发程度分区
五、防治规划分区
(一)划分原则和方法
(二)防治分区
六、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体系建设
(五)地质灾害基础防灾能力建设
(六)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
七、经费估算及资金安排
(一)规划工作量
(二)经费估算
(四)资金安排和实施
八、总体进度安排
(一)安排原则
(二)年度工作安排
(三)实施效果预评估
九、主要保障措施
(一)行政管理措施
(二)技术性措施
(三)资金保障措施
附表:
1. 长春市地质灾害一览表
2. 长春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表
3. 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概算表
附图:
1. 长春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2. 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附件:
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说明
前言
长春市位于吉林省中部,东南部为长白山区向松辽平原的过渡地带,中部和西北部位于松辽平原东南缘。总体地质环境较好,局部存在由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和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随着长春市全面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安全示范城市,对环境和灾害防治的要求日益提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成为全市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吉国土资环发[2017]100号)、《长春市国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根据长春市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和防治现状,编制《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15年为规划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展望到2025年。以《长春市城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1:100000)、《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和各县(市)、九台、双阳区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为编制基础,结合近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防治工作经验,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治理工程、应急体系建设和科学技术支撑等方面分别进行规划,初步估算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对总体工作进度进行了统筹安排,是指导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规划》适用范围为长春市所辖行政区域,由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一、长春市地质灾害的现状与防治需求
(一)长春市基本概况
1. 自然地理和经济概况
长春市是吉林省省会,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位于吉林省中部,地处北纬43°05′-45°15′,东经124°18′-127°05′之间,幅员面积20593.5km2。下辖7区:南关区、宽城区、朝阳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2市:榆树市、德惠市;1县:农安县;4个国家级开发区:高新、经开、净月、西新;1个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山。西北与松原市毗邻,西南和四平市相连,东南与吉林市相依,东北同黑龙江省接壤。长春市是全国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一带一路”北线重要节点城市,哈大、长吉高铁,京哈、长白铁路和京哈、长深、珲乌高速公路从域内通过。
截止2015年末,地区生产总值553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88.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28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09.3亿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9090元和11749元。
2. 地质环境概况
长春市在大地构造上位于天山—兴安地槽褶皱区吉黑褶皱系松辽中断陷。西北部和中部农安、榆树、德惠位于松辽断陷盆地东南部,以新生界第四系地层为主,局部有中生界上白垩统嫩江组、姚家组、泉头组出露。地表为第四纪中更新世冲积、洪积、湖积物覆盖,局部表层发育晚更新世冲积物。东南部九台区、双阳区位于松辽断陷盆地与吉林东部断块山地的过渡地带,大黑山条垒和依兰—伊通断裂呈东北西南走向从区内穿过。出露地层主要为古生界、中生界及新生界地层,古生界以二叠系杨家沟组为主,石炭系余富屯组和磨盘山组亦有小面积出露;中生界地层出露较为齐全,以三叠系卢家屯组、侏罗系小蜜蜂顶子组、太阳岭组和白垩系下统营城组、泉头组为主。岩性分布较为复杂,包括中酸性火山岩、石灰岩、砾岩、页岩、砂岩等。长春市城区下部分布厚度超过500米的白垩系泉头组红色粗粒碎屑岩(页岩、泥岩、细砂岩和砂页岩互层),岩层致密,倾角 5°~10°。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长春市全域基本地震烈度Ⅵ—Ⅷ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0.15g;城区基本地震烈度Ⅵ—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0.10g。地壳相对稳定。
3.地貌概况
主要地貌类型包括低山丘陵、台地平原、冲积平原、火山锥体。低山丘陵位于东南部九台区、双阳区,呈东北西南走向,海拔大部分在180米~350米之间。其中,榆树与松原交界的拉林河谷海拔137.5米,是全市最低点;双阳南部的老道洞山海拔710.5米,是全市最高点。由剥蚀、侵蚀作用形成的台地平原和由湖积、洪积、冲积形成的冲积平原位于长春城区和榆树、农安、德惠等区域,海拔多在200米左右。火山锥体位于城区西南的大屯、范家屯一带,火山锥体突起在波状平原之上。
4.水文概况
长春市地表水属于松花江水系,第二松花江、饮马河、拉林河、双阳河、伊通河、雾开河、新开河、卡岔河等流经境内。全市最大的河流为第二松花江,汛期流量7300m3/s,枯水期流量300m3/s,年均径流量165.92×108m3。全市主要湖泊包括波罗湖、石头口门水库、新立城水库、跃进水库等。长春市城区较大的河流为伊通河及其支流新开河,由于下部中生代白垩系红色岩系基岩岩层致密,不透水或含水性极微,无深层地下水源,地下水贫乏。
5.气候概况
长春市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暖短促,秋季晴朗温差大,冬季严寒漫长。根据1981年至2010年气象统计数据,全市夏季平均气温22.0℃,极端日最高气温出现在德惠市,为39.8℃(2001年6月4日);冬季平均气温-13.3℃,极端日最低气温出现在德惠市,为-39.9℃(2001年1月13日);年平均降水量566.9毫米,年平均降水日91.7天,日降水极值出现在双阳区,为160.2毫米(1991年7月22日)。
(二)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
1. 长春市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发现地质灾害点132处,灾害类型包括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和不稳定斜坡(详见附表1)。
崩塌:灾害点81处,占灾害调查点总数的61.4%。其中中型9处、小型73处;不稳定的灾害点31处,较稳定的34处,稳定的16处。绝大多数是由于采石、采矿形成,存在形态为采坑边部陡坎。主要分布于城区莲花山、净月,九台区、双阳区、农安县等地。崩塌灾害点中,由于采石、采矿形成的,距居民点和公路、铁路较远,危害程度较小;分布在公路两侧和河流、水库边坡的,可能会造成危害,需要加强监控治理。
地面塌陷:灾害点22处,其中巨型1处、中型10处、小型11处,占全市地质灾害点总数的16.5%,是单位面积经济损失最重的地质灾害类型。我市地面塌陷主要由于地下煤矿开采造成采空区顶板塌落形成,集中分布于净月开发区新立城煤矿、二道区三道煤矿、九台区营城煤矿、羊草沟、双阳区双东矿区、齐家镇双顶子等区域。除九台区营城煤矿和双阳区鹿乡镇丁家村一带较稳定外,其它均不稳定。
泥石流:灾害点8处,均为小型。主要分布于农安县青山口乡、德惠市朱城子镇驿马村和九台区胡家乡宝山村、其塔木镇冯家村等区域。其中,九台区2处泥石流已稳定,其它为较稳定。农安县泥石流和九台区胡家乡宝山泥石流均为坡面型,形成原因为雨水冲刷;其它为沟谷型,流域面积均小于3km2,泥砂补给途径以面蚀、沟底崩塌和沟岸崩滑为主。泥石流危害对象主要是农田、交通设施、房屋和人身安全。
不稳定斜坡:除上述地质灾害点以外,长春市还存在由于人工取土、取石形成的不稳定斜坡21处,分布于莲花山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德惠市和农安县。2处为中型,19处为小型,危险性较小。受雨水冲刷易失稳,主要威胁对象为道路、农田和居民点。
2. 灾害发育特征
⑴ 灾害类型以崩塌为主,其次为地面塌陷和不稳定斜坡。崩塌和不稳定斜坡占总灾害点数的77.3%,规模以小型为主,危害较小。地面塌陷灾害点占比虽然不大,但发育面积较大,从规模、频率和发育程度看,危害较大。
⑵ 区域分布以东南部低山丘陵区为主,延大黑山条垒呈带状分布,西部台地和冲积平原区灾害分布较少。在九台、双阳等地由于采石而形成的崩塌灾害点比较集中。
⑶ 灾害发生以雨季和春季为主。旱季地质灾害相对稳定,雨季长时间降雨及特大暴雨易诱发地质灾害,有时具有延时性;春季受冻胀影响,同样是崩塌高发期。
3.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近年来,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对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灾害的防治取得一定成效。目前,二道、九台、双阳部分煤矿已停采、回填,部分塌陷区面积缩小,沉降速度减缓。泥石流灾害由于植被覆盖率增加,物源减少,也均趋于稳定。
但本轮规划编制期间进行灾害调查时发现的净月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由于关闭时间较晚,地面不均匀沉降产生的灾害较为严重,且有加速发展的趋势。此外,随着全市建设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建筑物和公路、铁路不断增加,建筑石料等建材开采活动进一步频繁,可能导致崩塌灾害增加。今后在新科技手段不断应用、大比例尺地质灾害调查不断开展的情况下,对灾害点的发现能力也将显著提升,因此未来几年全市灾害点数量在仍将呈现增长趋势。
(三)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1.“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长春市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地震局为成员单位。
二是完善了防治制度。完善了预报预警制度,市国土局与市气象局汛期联合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实行群测群防,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防治网络框架图,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迅速解决;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对重点部位反复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安排汛期值班,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保证随时联络;实行灾害速报,明确了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对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排查出的隐患和可能出现隐患的部位实行专人包保。
三是对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监控。申请财政资金,连续对九台区营城煤矿沉陷区地面塌陷、农安古城墙地质灾害隐患点、二道区三道镇煤矿塌陷区进行重点监测,确保了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实施灾害治理工程。开展了九台区营城煤矿塌陷区、双阳区龙头门崩塌区治理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开展了演练和宣传。九台区在东湖镇团山村七社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应急演练。全市各地在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了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是“十有县”建设成绩显著。我市从“十二五”期间就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工作,目前九台区已通过了高标准“十有县”验收,其他县(市)区也已全面通过省国土厅“十有县”验收。
2. “十三五”期间防灾减灾形势
“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形势较为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⑴ 地质灾害具有伴生性、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社会影响大,防范难度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灾害调查的深入,灾害隐患点的数量会不断增加,防治任务将更加繁重。
⑵防治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基础调查存在不足。“十二五”期间,我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已覆盖整个行政区,为城市建设和地质灾害科学防治规划提供了基础资料。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调查评价工作的深度、广度、精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是监测预警水平较低。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尚不完善,信息系统建设进展缓慢。目前各县群测群防体系仅停留在初步建立阶段,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还停留在区域性、趋势性预报阶段,监测网控制的面积与精度不够。
三是应急体系薄弱。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仍在起步阶段,人员、装备配置尚不够完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尚未建立,缺乏相应的软件和硬件技术支持平台,应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一,地质灾害应急日常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经常性经费无法保障。
四是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地质灾害的区域评价技术方法研究不够深入,地质灾害成因、机理等研究水平偏低,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程度不高,防治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地质灾害应急关键技术无法突破,科研装备极为缺乏,阻碍了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能力的提高。
五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宣传培训尚需加强。
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九大”提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既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生命工程”,又是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更是保障绿色发展的“德政工程”,需要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地位,树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地质环境安全保障的大局意识,不畏艰险,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二、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龙头,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遵循以人为本,防灾与减灾并重、兴利与除害结合、治标与治本兼顾、政府与社会协同的原则;从长春市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目标,保障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实现全市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把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做到灾害发生之前和工程规划与建设之前,提高预防效果。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落实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和公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与义务。市、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将防治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3.坚持“合理避让、重点治理”的原则
地质灾害的复杂性,决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应采取“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使地质灾害防与治协调统一。对于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应实行合理避让,对于难以避让且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有计划的安排工程治理。
4.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根据长春市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地区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和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提出不同规划期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防治对策与措施。把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其它经济建设、环境治理结合起来。
5.坚持“完善法规、依靠科技”的原则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与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采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利用新技术、新方法防治地质灾害。建立科学完善的防治工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效率和水平,力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
6. 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筹资”的原则
对于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于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受益谁筹资以及按管辖权限各级财政共同资助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备用金制度。
三、目标任务
(一)规划目标
通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全面掌握长春市地质灾害情况和危害程度;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制定防治方案和措施,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地质灾害信息实时查询,实现地质灾害信息化管理;通过监测预报、应急避险、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的危害与损失;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全面提高全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遏制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形成积极、主动、有预见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开展长春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更好的掌握长春市地质灾害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对“十三五”期间部分拟进行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详细调查。
2.建立动态的群测群防网络。更新群测群防网络,制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认定与核销办法,动态更新群测群防点。
3.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对净月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地面塌陷、九台区营城煤矿地面塌陷、二道区三道镇地面塌陷和双阳区吊水壶景区老道洞崩塌灾害点开展专业监测。建立地质矿产远程监管中心,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远程监控,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
4.投入资金开展灾害治理。对净月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九台营城煤矿塌陷区等重点隐患区进行工程治理,消除或最大限度减小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5.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体系,提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支撑能力。提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年度排查要求;完善和充实基层防灾减灾体系。指导地方建立防灾责任制和防灾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6.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基础防灾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市各地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根据长春市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以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及发育规律为基础,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形成和发育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地质环境条件,结合人类活动特征,综合考虑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及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等致灾地质环境条件的改变趋势,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原则,将长春市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
(二)易发程度分区
根据上述分区原则和方法,将长春市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中易发区(Ⅱ)、低易发区(Ⅲ)和不易发区(Ⅳ)四类。其中,高易发亚区7个,面积278.2km2,占全市总面积1.35%;中易发亚区4,面积1249.2km2,占全市总面积6.07%;低易发亚区7个,面积2277.7km2,占全市总面积11.06%;不易发亚区2个,面积16788.4km2,占全市总面积81.52%。
1.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
Ⅰ1九台区营城煤矿地面塌陷灾害高易发亚区:分布于官地—营城—苇子沟一带,面积105.6km2,发育地面塌陷灾害点6处,连片形成面状塌陷区。地层以中生界白垩系下统营城组为主,岩性为泥岩、砾岩、砂岩夹煤层。区内绝大多数井口已闭坑停采,塌陷坑及地裂缝已进行回填,受损房屋已搬迁,塌陷坑状态趋于稳定。
Ⅰ2九台区东湖镇地面塌陷灾害高易发亚区:分布于九台区东湖镇羊草沟煤矿一带,面积57.2km2,地貌形态以丘陵为主,地层以下白垩统营城组为主,岩性为泥岩、砾岩、砂岩夹煤层。区内已有塌陷坑4处,开采煤炭活动还在继续,现已造成房屋开裂,农田受损,今后有继续发生地面塌陷的可能,部分居民已搬迁,但对区内的农田、房屋、道路等仍具一定威胁。
Ⅰ3二道区三道镇-莲花山西栗家沟一带地面塌陷及崩塌高易发亚区:位于二道区三道镇-莲花山西栗家沟一带,面积63.1km2,地面塌陷位于原三道镇石碑岭煤矿,塌陷区面积约1.38 km2,主要是采煤引起地面不均匀塌陷,周围房屋出现裂缝。崩塌集中区位于莲花山前罗屯、双山村、西栗家沟,区内共分布崩塌14处,不稳定斜坡6处。地貌为低山丘陵区,地层以下白垩统营城组为主,岩性为泥岩、砾岩、砂岩夹煤层。
Ⅰ4净月区新立城水库-玉潭镇上窑屯地面塌陷及崩塌高易发亚区:区域面积38.6km2。其中地面塌陷区面积28.7km2,位于净月开发区玉潭镇、新立城镇,由于历史上新立城地区煤矿开采引起。该区域历史上曾先后出现过宽城井、朝阳井、房地产井、新立城一井、二井、三井等不同采区。西南边缘为水口子村,距新立城水库约330米;东南边缘为友好村;西北边缘为山前村;东北边缘为王家糖坊村。根据新立城煤矿三号井口位置推断,塌陷区北侧边缘极有可能位于更北部的保利蔷薇等在建小区内。区域内共有17个村屯,均有房屋破损现象,其中10个村屯房屋破损严重。崩塌位于玉潭镇上窑屯一带,分布有崩塌灾害点5处,其中2处为不稳定,另3处较稳定。地貌主要为丘陵,岩性主要为中侏罗世花岗闪长岩。
Ⅰ5双阳区齐家镇双顶子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主要位于双顶子、前双顶子、腰双顶子、后双顶子等村,面积为6.6km2,地表主要以第四系亚砂土、亚黏土覆盖为主。本亚区内共发现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两处,分别位于双顶子村10 社及11 社。其中,10 社塌陷位于吉林省华安矿业有限公司与吉林省春谊煤矿采区内,塌陷面积2.58 km2,多处房屋墙体出现裂缝,目前塌陷区有扩大趋势;11 社塌陷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长岭煤矿与吉林省华安矿有限公司华安煤矿的采区内,塌陷2.08 km2,塌陷地区地表目前较为稳定,原居民已经进行搬迁,但由于煤矿处于开采中,塌陷区还有进一步扩大可能。
Ⅰ6双阳区鹿乡镇丁家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该中易发亚区面积为4.8km2。区域内地面较为平缓,大多为耕地,有少部分林地。地表以第四系亚砂土、亚黏土覆盖。本亚区内共发现地面塌陷2处,由于长春市双阳区姜家沟煤矿和长春市双阳区双鑫煤矿开采引发,目前煤矿还在生产中,仍有部分地面塌陷尚未完全稳定,较易发生地面塌陷及地裂缝地质灾害。地面塌陷的主要威胁对象为农田、公路、居民房屋等。
Ⅰ7双阳区山河街道办事处朝阳村刘家街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该高易发亚区面积为2.4km2。区域内地面较为平缓,均为耕地。地表以第四系亚砂土、亚黏土覆盖。本亚区内共发现地面塌陷1处。地面塌陷是由于长春市双阳区太阳岭煤矿开采导致,原有塌陷坑两处,长分别为180m、400m,宽分别为15m、90m。煤矿已停产多年,目前该区域相对稳定,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房屋、农田、通讯线路及输电线路等。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Ⅱ1九台区城子街—其塔木崩塌、泥石流灾害中易发亚区:分布于城子街镇碱厂村和石场村、上河湾镇玉丰村和石羊村、其塔木镇冯家村和张大村,面积298.8km2。区内地貌形态以低山丘陵为主,岩性主要为角闪岩、大理岩、砂岩、砾岩、页岩等。区内有小规模崩塌、泥石流分布,威胁对象主要是农田和公路。
Ⅱ2九台区土们岭-莽卡崩塌、泥石流灾害中易发亚区:分布于土门岭镇民主村、南苇村和石龙村、沐石河镇桦树村和永安村、胡家乡稗子村、莽卡乡邱家村,面积424.3km2。区内共有崩塌灾害点11处,其中4处基本稳定,其它7处为不稳定,规模均为小型。1处泥石流,现基本稳定。该区地貌形态以低山丘陵为主,岩性为砂岩、泥岩、粉砂岩及中酸性火山岩夹火山碎屑岩。威胁对象主要是农田和公路。
Ⅱ3九台区波泥河-莲花山泉眼镇崩塌灾害中易发亚区:主要分布于波泥河镇大顶子村-莲花山区泉眼镇前刘家屯一带,面积488.5km2。区内有崩塌灾害点9处。其中3处基本稳定, 6处不稳定,规模均为小型。该区地貌形态以低山丘陵为主,岩性为砂岩、泥岩、粉砂岩。
Ⅱ4双阳区山河街道办事处立新—吊水壶崩塌灾害中易发亚区:立新村大砬子一社、四社及吊水壶景区内,面积37.6km2。区内具崩塌灾害点4处。其中立新村3处,山体均较陡,山脚下村民居住较为密集。吊水壶景区内有1处崩塌灾害,位于老道洞景点附近,该处崩塌高度较低,但灰岩易溶蚀,小块落石多,下方人员活动较密集。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
Ⅲ1农安县永安乡-伏龙泉镇崩塌灾害低易发区:主要位于农安县西部的永安乡、伏龙泉镇境内波罗泡沿岸,面积66.9km2。区内仅发育崩塌灾害点1处,地貌主要为丘陵、台地,台地与湖积平原陡坡相接,台地表层为粉质粘土,下部为泥岩、粉砂岩,在台地与湖积平原交接部位坡度较陡,有形成灾害的可能。
Ⅲ2农安县杨树林乡-伊通河沿岸泥石流、崩塌及地面塌陷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农安县北部的杨树林乡至青山口乡、黄鱼圈乡内松花江沿岸,农安县东部的靠山镇—合隆镇伊通河沿岸地带,面积为739.4km2,区内灾害隐患点泥石流5处、崩塌13处及不稳定斜坡(潜在崩塌)3处。本区为侵蚀堆积阶地地貌,阶地表层由新生界第四系全新统粉质粘土组成。在台地与一级阶地交接部位坡度较陡,地表水流的水力坡度大,冲刷能力强,组成阶地的粉土或粉质粘土抗水性差,雨季易发泥石流。在伊通河河道上由于河水的侵蚀作用,形成了数十处蛇形弯曲地段,造成了崩塌。
Ⅲ3德惠市菜园子镇-九台区马鞍山崩塌低易发亚区:分布于菜园子镇—九台苇子沟镇的松花江沿岸一带,和土门岭镇马鞍山村一带,面积858.9km2。该区地貌形态主要为丘陵地区,高程多在200—380m,地形起伏较小。区内有崩塌灾害点2处,其中1处已稳定,1处较稳定;不稳定斜坡7处,其中2处较稳定,5处不稳定。区内松花江沿岸水土流失严重,不稳定斜坡多为粘土矿山开采所形成。
Ⅲ4长春大屯镇-新立城镇-乐山镇崩塌低易发亚区:主要为长春东南部大屯镇、新立城镇、大南镇、乐山镇、双阳区新安镇一带大面积低山、丘陵地区,面积337.5km2。区内仅崩塌灾害1处,位于长春市西新区富峰镇北,G102长沈路北侧长春大唐第三热电厂西南侧,为中型,目前状态为不稳定。
Ⅲ5双阳区云山街道办事处龙头门崩塌灾害低易发亚区:该低易发亚区位于双阳城区北部,双阳区的中部,面积为3.0km2。区域内以丘陵地貌为主,岩性以燕山早期花岗岩为主,节理发育,区内人口密度中等,土地利用以稻田为主,次为林地。本亚区内发现两处崩塌灾害点。2 处崩塌灾害相距较近,岩性都为花岗岩,引起灾害的原因为挖沙取土造成的,陡岩高约6-10m,顶部花岗岩风化较强,节理裂隙较为发育。威胁对象主要是房屋、树林、人员及场地。
Ⅲ6双阳区山河街道后张家炉村崩塌灾害低易发亚区:该低易发亚区位于山河街道办事处后张家炉村东北,面积为10.7km2。区内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地形起伏较小。区内人口密度较低,土地利用以稻田为主。本亚区内有崩塌1处。该点岩性以板岩、砂砾岩为主,为修路切坡形成的陡岩,高度约25-35m,植被覆盖较少,岩体裸露,威胁对象主要为过往车辆、行人等。
Ⅲ7双阳区南部低山丘陵区崩塌灾害低易发亚区:位于双阳区南部,面积广阔,包括鹿乡镇、太平镇、山河街道,面积为261.2km2。区域内地貌以低山丘陵为主,地形起伏较大,岩性以灰岩、板岩、砂砾岩及中酸性火山岩为主。区内崩塌灾害2处,分别分布在山河街道和鹿乡镇,编号为CSY-B07 崩塌灾害点为修路切坡形成的陡崖,主要威胁对象为公路、行人、车辆;编号为CSY-B08 崩塌灾害点为采石遗留陡岩,主要威胁对象为厂矿及场地。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Ⅳ):
Ⅳ1农安县-双阳区地质灾害不易发亚区:分布于农安县的松花江流域沿岸南部、伊通河西部及三盛玉镇—伏龙泉镇东部、长春市主城区、双阳区中北部地区。地貌为平原,地形平坦,地质灾害基本不发育,总面积10597.1km2,占全市总面积51.46%。
Ⅳ2榆树市地质灾害不易发亚区:主要为榆树市大部分地区,面积6191.3km2,占全市总面积30.06%。地处松辽平原北东部,地貌主要为波状台地,地形起伏相对较小,地质灾害不易发生。
五、防治规划分区
(一)划分原则和方法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以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为基础,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威胁程度,综合考虑长春市境内地质环境特点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因素,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密度、稳定状态、危害程度和人口密度、城镇及重要企业、工程设施的分布等因素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二)防治分区
根据长春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区域发育程度的特点,将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其中重点防治亚区10个,次重点防治亚区9个。
1. 重点防治区(A)
A1农安县永安乡-伏龙泉镇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在农安县西部的永安乡、伏龙泉镇境内波罗泡沿岸,面积68.7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33%。。地质灾害点1处。主要威胁居民点、农田、道路。重点防治的灾害点为永安乡于家沟崩塌,拟申请防治经费,防治措施以削坡、护坡等工程治理措施为主,生物工程为辅,同时做好群测群防监测工作。
A2德惠市夏家店-大青嘴崩塌灾害重点防治亚区:该防治区位于夏家店街道及大青嘴镇,总面积90.4km2,占全市面积的0.44%。该区人类工程活动强度较大,区内植被覆盖率低,粘土矿山较多,地质灾害发育。共发现各类地质灾害点7处,其中滑坡1处,2处崩塌,不稳定斜坡4处,滑坡规模为中型,其余规模均为小型。主要威胁农田、道路及居民住宅。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治理措施应以工程治理为主,生物工程为辅,同时做好群测群防监测工作。
A3九台区营城煤矿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位于九台区营城矿区,面积104.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51%。地面塌陷严重,对房屋、公路、铁路、农田等危害较大。目前,该区塌陷坑、地裂缝已进行回填,受损房屋及居民已进行搬迁避让,塌陷坑状态趋于稳定。拟对九台营城煤矿地面塌陷点实施专业监测。
A4九台区东湖镇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位于九台区东湖镇羊草沟,面积57.2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28%。地面塌陷较明显,对房屋、农田、公路等有较大危害。该区重点防治地面塌陷对五一村、腰占村等村屯造成的危害。在防治措施上,该区以避让措施为主,监测预警措施和工程措施为辅。
A5二道区三道镇-莲花山西栗家沟一带地面塌陷及崩塌重点防治亚区:位于二道区三道镇石碑岭-莲花山前罗屯、双山村、西栗家沟一带,面积63.1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31%。区内共分布地面塌陷1处,崩塌14处,不稳定斜坡6处。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和威胁情况,拟对三道镇地面塌陷实施专业监测,对上杨家沟崩塌、前罗屯崩塌和姚马张屯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群测群防的方式加以监测预警。
A6净月区新立城水库-玉潭镇上窑屯地面塌陷及崩塌重点防治亚区:面积38.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19%。地面塌陷位于新立城水库北东侧,塌陷区面积28.7km2。由于影响人口众多,应尽快采取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专项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程治理等措施进行防治。崩塌位于净月区玉潭镇上窑屯—张棚铺一带,面积20.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1%。区内分布有崩塌灾害点5处,其中2处为不稳定,另3处较稳定。由于距离村屯较近,对贺家屯西沟崩塌隐患点采用群测群防的方式加以监测预警。
A7 双阳区齐家双顶子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位于双阳区齐家镇双顶子村内,面积6.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03%。塌陷区地表最大塌陷深度7.5m。对区内人员建筑安全危害较大,对该区的防治措施以避让措施、工程措施为主,以监测预警、生物措施为辅。对受损的民房、乡路、供电及通信线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加固维护,对农田进行复垦或改变用途。
A8 双阳区丁家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位于双阳区鹿乡镇丁家村内,面积4.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02%。区内分布地面塌陷点2处,塌陷区相连成片,地表最大塌陷深度12m。对该区的防治措施以避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对农田进行复垦或改变用途。
A9 双阳区朝阳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位于在双阳区山河街道朝阳村刘家街屯,面积2.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0.01%。塌陷区由长春市双阳区太阳岭煤矿开采形成,开采深度17~238m,地表最大塌陷深度1.70m。对该区的防治措施以避让措施、工程措施为主,以监测预警为辅。对受损的民房、乡路、供电及通信线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加固维护,对农田进行复垦或改变用途。
A10 双阳区立新村-吊水壶崩塌灾害重点防治亚区:位于双阳区山河街道立新村、吊水壶景区,面积为37.6km2,占全区面积的0.18%。区内共存崩塌灾害点5处,拟对吊水壶景区老道洞崩塌实施专业监测,其它灾害点以群测群防为主,对崩塌灾害点及时巡视,及时清理危岩,出现险情时,及时对村民发出预警,避免产生人员伤亡。
2.次重点防治区(B)
B1农安县青山口乡-杨树林乡泥石流及崩塌次重点防治区:位于农安县北部青山口乡至杨树林乡境内,面积约461.2km2,占全市面积的2.24%,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其中泥石流灾害点5处,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4处。现由于该区坡度相对较缓,植被覆盖率较高,该区地质灾害处于较稳定状态,治理措施以群测群防监测工作为主。
B2榆树市五棵树镇-刘家镇-秀水乡崩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位于榆树市西南部,由西向东分属五棵树镇、刘家镇、大岭镇管辖,面积90.6km2,占全市面积的0.44%。该区共发育崩塌灾害点2处,对行人、房屋、车辆构成威胁。两处崩塌均拟于2018年开始防治工程,采用危岩体清理,削坡,修建挡墙等措施进行防治。
B3农安县城—合隆镇地面塌陷及崩塌次重点防治亚区:位于农安县城城东古城墙至合隆镇沿伊通河一带,面积约136.2km2,,占全市面积的0.66%,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地面塌陷1处、崩塌10处和不稳定斜坡1处。重点防治的灾害点为农安县农安镇北关村与两家子村交接处地面塌陷,已申请回填工程治理,预计2018年完工,同时做好群测群防监测工作。该区其它地质灾害处于较稳定状态,治理措施以群测群防监测工作为主。
B4九台区城子街-其塔木崩塌、泥石流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包括城子街镇碱厂村和石场村、上河湾镇玉丰村和石羊村、其塔木镇冯家村和张大村,面积298.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45%。区内共有崩塌灾害点9处,其中7处现已基本稳定,2处不稳定;泥石流1处,基本稳定。灾害点密度3.3个/100km2。其中九台区其塔木镇张大村北四棱山崩塌拟于近期申请防治经费,采用危岩体清理,削坡,修建挡墙等措施进行治理。
B5九台区土们岭-莽卡崩塌、泥石流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包括土门岭镇民主村、南苇村和石龙村、沐石河镇桦树村和永安村、胡家乡稗子村、莽卡乡邱家村,面积424.3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06%。区内共有崩塌灾害点10处,其中4处现已基本稳定,6处不稳定;泥石流1处,基本稳定。受人为采石、修路等影响易引起崩塌,对部分乡级公路区段有一定威胁。对区内3处不稳定崩塌拟设为群测群防点。
B6九台区波泥河-净月区大南镇崩塌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主要分布于九台区南部波泥河镇大顶子村和庙岭村,长春市泉眼镇-大南镇一带大面积低山、丘陵地区,面积826.0km2,占全市面积的4.01%。区内灾害点零星分布,共有崩塌灾害点9处,均为小型,其中6处基本稳定,将4处崩塌灾害拟设为群测群防点。
B7双阳区云山街道龙头门崩塌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分布于双阳区北部龙头门地区,面积3.0km2,占全市面积的0.01%。区内地质灾害点较少,受修路切坡影响形成小规模崩塌,威胁对象是房屋、树林、人员及场地等。对该防治亚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密切监测,在雨季定期开展巡查,发生险情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降低灾害损失。
B8双阳区山河街道后张家炉村崩塌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分布于双阳区中东部,面积10.7km2,占全市面积的0.05%。该防治亚区内地质灾害点较少,受修路切坡影响,形成小规模崩塌,威胁道路、车辆及过往行人。对该防治亚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密切监测,在雨季定期开展巡查,发生险情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降低灾害损失。
B9双阳区南部低山丘陵区崩塌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位于双阳区鹿乡镇、太平镇和山河街道,面积261.2km2,占全市面积的1.27%。该防治区内以崩塌地质灾害为主,由人工采石及修路切坡造成。对该防治区的主要防治措施以监测预警为主。
3.一般防治区(C)
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的其它区域。包括农安-新立城水库的大部分地区、榆树市、德惠市大部分地区和双阳区中部,面积17607.4 km2,占全市总面积的85.5%。零星分布灾害点15处。对于一般防治区应加强管理,保护植被,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避免引发崩塌或滑坡灾害。
六、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 1:5万地质灾害调查
按照《吉林省县(市)1:5 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技术要求(1:50000)》,开展长春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查明长春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和诱发因素,对其活跃性和危险性进行评估。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进行地质灾害分区评价,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结合政府防灾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合理、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建议。
2. 专项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
根据长春市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十三五”期间开展以监测、治理服务的专项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根据治理的需要,通过对地质灾害点进行详细调查,评价各灾害隐患点危险性、易发程度及险情等级,研究可行的工程治理措施,估算治理经费,为设计安全经济合理的治理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2017年,开展农安县永安乡于家沟崩塌进行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
2018-2020年,开展净月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九台区和双阳区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在县级规划中具体落实。
3.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系统建设
整合集成地质灾害调查、专项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成果,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开展综合研究,分析不同地质灾害类型的发育分布规律,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建议。
(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落实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市、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完善县、镇(乡)、村三级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专业培训,提高群测群防水平,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有效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在稳定性差、危险性大、成灾概率高,灾情严重的灾害点,尤其是对城镇、村庄、工矿及重要居民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灾害点,设立群测群防点。由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主管,指导当地群众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长期监测。建立有明确防灾监测负责人和覆盖地质灾害多发区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明确各监测点的监测员和负责人,并实时更新。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群测群防员定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监测,做好记录。“十三五”期间我市拟设立群测群防点50处(群测群防责任表见附表2)。
2. 重点监测点布置
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方式在我国近些年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中发挥了巨大作用,避免和减少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对一些稳定性差、危险性高、危害集中居民区、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工矿区、风景区的地质灾害点,除了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外,还有必要应用新技术手段实施更高精度和更专业的监测,以全面掌握灾害体变形破坏的规律及其发展趋势,及时进行预警预报,为地质灾害治理或搬迁避让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十三五期间,开展净月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二道区三道镇煤矿塌陷区、九台区营城煤矿地面塌陷和双阳区吊水壶景区老道洞崩塌灾害点专业监测试点,力争于2020年前完成所有重点监测点的设计与建设,并正式开展监测工作。
3.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市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并连接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以及气象等专业网络,构建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联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传递地质灾害点、险情、降雨气象等资料数据到各级应急处置系统决策指挥中心,并提供相关的地质环境背景资料和对地质灾害点、险情进行评估分析,形成集地质灾害信息管理、传递、查询、预警预报和决策发布于一体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2017年,完成市级监控中心建设,并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监控分中心。
4. 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
结合区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监测预警与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和地质灾害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比较完善的县(市、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信息共享和交换、预报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通信系统,实现市、县(市、区)和重点乡(镇)三级应急预警平台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通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选择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集中有限资金,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统一规划安排,采取科学和经济合理的工程治理方法,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
“十三五”规划期间,拟实施防治工程项目7项。
2018 年,完成农安县北关村与两家子村交界处地面塌陷回填工作,对九台区其塔木镇张大村北四棱山崩塌等4处崩塌申请立项治理。
2019-2020 年,对九台区土门岭镇马鞍山长吉公路北崩塌和榆树市大岭镇义山村龙家亮子屯崩塌申请立项治理。具体灾害点的名称、地点、工作内容、投资等情况详见附表3。
2025年前,开展净月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治理工程前期设计和治理工作。
(四)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体系建设
1. 机构建设
至2020年末,基本建成5处县(市、区)级地质灾害培训与应急演练基地、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和115个乡(镇)级应急协调分中心,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决策管理及应急支撑能力。
2. 队伍建设
建设县(市、区)应急防治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储备,组织动员有关人员参加技术培训与业务交流,大力提升地质灾害监测与应急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充实完善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库,提升应急咨询能力。
3. 设施装备建设
设施装备包括基本配置和专项配置。基本配置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等,专项配置主要包括应急交通与通讯系统、音(视)频通讯、远程会商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等应急调查装备。重点加强县级应急调查、监测和处置装备的配置,经过“十三五”期间持续建设,确保初步具备适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基本需求的技术装备,应急响应能力明显提升。
4. 趋势预测及年度方案编制
根据历年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和降雨数据,分析地质灾害与降雨的关系,研究科学合理的趋势预测方法。利用当年气象部门提供的气候预测数据,开展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编制趋势预测报告。在每年汛前开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中向各级国土部门传达趋势预测信息,为做好当年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在当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的基础上,明确灾害防治的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地质灾害专项调查结果结合往年开展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部署当年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区,为全年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5.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在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口集中区、易形成孤岛的地灾易发区,充分利用学校、公共广场、村委会等场所,作为避险安置临时场地,统筹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6. 应急演练
每年在全市选择1个地方组织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次,提高应急指挥、协调联动和救援处置能力;重点抓好以基层组织为主体、以隐患点为单位的单点应急演练,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联防队员全加入、隐患点全覆盖、受威胁群众全参与。
(五)地质灾害基础防灾能力建设
1. 持续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
目前长春市已完成了“十有县”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继续深入化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到2018年底,各县(市)、九台区、双阳区全部达到高标准“十有县”标准,确保地质灾害培训演练、科普宣传、灾害评估、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加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预防意识。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地球日”、“环境保护日”和减灾日等做好防灾减灾重要性以及防治技术的宣传工作,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矿山、农村和乡镇,应通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手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使受灾害威胁严重地区的各级地方政府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基本上都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调动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和自救、互救能力,从而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六)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长春市地质矿产远程监控中心建成。中心建成后,要充分发挥其信息化、数字化、远程化、实时化的优势,在进行地质矿产综合监管的基础上,以地质灾害防治为工作重点,兼顾地质环境管理,实现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网络化运作模式,提升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业务管理、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全市经济建设、旅游资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安全保障提供决策支持服务。
1.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为数据存储和传输提供必要的网络及硬件环境,为系统建设和运行提供基础支撑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主要包括机房建设、网络环境建设、硬件建设和基础软件平台建设等。
2. 市级数据中心建设
通过与各区(县)气象部门、水利部门沟通协调,实时共享降雨数据、监测数据及地质灾害灾情数据,将各部门资源进行整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提供气象依据。
依托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环境监测等工作体系和分布式网络系统,通过市级数据采集系统和市、区(县)基础数据同步软件系统,建立全市地质环境基础数据库;采用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数学模型对基础数据库数据进行转换、处理、整合,建立操作数据库,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业务管理;同时,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市、区(县)地质环境数据中心数据交换、异地备份能力最终达成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基础数据的互连互通。
3. 地质灾害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地质环境业务应用系统是面向最终用户的软件系统,也是市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根据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应用需求,面向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填报、隐患点基本信息管理、专业监测、群测群防、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应急决策、应急值班管理)等业务应用定制开发专业应用信息系统,支撑全市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开展,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多元化的特定产品和信息服务,是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
七、经费估算及资金安排
(一)规划工作量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总体工作部署,对规划期内工作量统计情况如下:
1.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十三五”期间,开展长春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并对部分重点地质灾害点进行详细调查评价。
2.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⑴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的50处崩塌、地面塌陷,安排专人进行地质灾害临灾前兆动态巡查和监测预警。
⑵ 重点监测点布置
开展净月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二道区三道镇煤矿塌陷区、九台区营城煤矿地面塌陷和双阳区吊水壶景区老道洞崩塌灾害专业监测工作。
⑶ 气象预警预报体系
数据共享及推送,每年1套,五年共5套。
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在规划期内共安排地质灾害治理工程7项。
4. 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体系建设
⑴ 长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已经组建完毕,并已配备相关设备。每年应拨付专项经费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进行。
⑵ 趋势预测及年度防治方案
每年编制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报告和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各1份,五年共5份。
⑶ 应急演练
每年在全市选择1个地方组织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次,5年共5次。
5. 地质灾害基础防灾能力建设
每年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教育,每年1000人次,5年共5000人次。
6. 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
建设地质矿产远程监控系统。除建设费用外,每年需安排设备及通信网络维护和保养费用。
(二)经费估算
1.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共230万元,其中开展长春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预算经费150万元由市级财政安排。县(区)财政安排开展重点地质灾害点详细调查评价预算经费80万元。
2.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⑴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1号)要求,对群测群防员给予补贴,汛期(6-9月)每月600元,负责崩塌、塌陷、泥石流隐患点的巡查和定期监测,看护简易监测报警设备;非汛期每月100元,负责看护简易监测报警设备。拟设50名监测员,5年补贴经费80万元,全部由县(区)财政安排。
⑵ 重点监测点布置
共250万元。其中二道区三道镇煤矿塌陷区每年监测费用20万元,5年合计费用100万元由市级财政安排。县(区)财政安排九台区营城煤矿地面塌陷每年监测费用25万元,5年合计费用125万元;双阳区吊水壶景区老道洞崩塌灾害监测点20万/处,监测点维护费平均1万元,5年共5万元,费用25 万元。
⑶ 气象预警预报体系
数据共享及推送,每年10万元,5年共需经费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16万元,县(区)财政安排24万元。
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规划期内共安排地质灾害治理工程7项,共需经费835万元,全部由县(区)财政安排。
4. 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体系建设
⑴ 设备保养及维护
每年10万元,5年共50万元,全部由县(区)财政安排。
⑵ 趋势预测及年度防治方案
每份各5万元,5年共10份,估算经费为50万元,全部由县(区)财政安排。
⑶ 应急演练
每年在全市选择1个地方组织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次,5年共5次。每次费用5万元,合计费用25 万元,全部由县(区)财政安排。
5. 地质灾害基础防灾能力建设
每年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教育,每年1000人次,5年共5000人次,共需经费25万元,全部由县(区)财政安排。
6. 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
地质矿产远程监控中心建设费250万元;地质灾害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费用40万元;每年维护费用30万元,5年共需费用150万元;总经费440万元,全部由市级财政安排。
综上,长春市 “十三五”期间计划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035万元,按财政级次分类,市级676万元、县(区)1359万元。按照工作内容分类,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投资230万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38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835万元,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体系建设125万元,地质灾害基础防灾能力建设25万元,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440万元。由于净月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为新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专项调查、监测、治理费用尚未进行详细测算,故该部分费用未列入本规划,但市、区两级财政应给予充分支持,确保该区域专项调查、监测、治理工程正常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投资估算依据
本次费用估算是按2016年物价水平进行的,为静态价格,随时间延续,物价水平波动,具体费用可能会有所变化,以工程实施当年计算为准。经费估算参考依据:
1、《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行);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
3、《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
4、《水利工程概算补充定额(水文设施工程专项)》(水总[2006]140号)。
(四)资金安排和实施
1.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市政府财政预算。
2.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经费主要由各县(市)区政府投入,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部门对地质灾害补助资金;因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由责任单位承担。
4.综合考虑其他已有的规划,统筹安排建设项目,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
八、总体进度安排
(一)安排原则
1.按照先调查、再监测、最后开展治理的顺序开展。
2.以人为本,根据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多少确定项目安排的紧迫程度。威胁人数越多、紧迫程度越大的优先安排。
3.危害对象的重要程度,在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按威胁县城、学校、集镇、人口相对集中区,大中型工矿企业和旅游景区的顺序依次安排。
4.经费筹措到位情况,在确定防治资金总量的基础上,分年度划分防治工作进度。
(二)年度工作安排
总体分三个阶段安排,2016—2017年为第一阶段,2018为第二阶段,2019—2020年为第三阶段。
2016年—2017年:加强地质灾害基础防灾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开展地质灾害演练和培训,开展气象预警、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对50个群测群防点进行监测,完成3处重点监测试点的设计与建设,对农安县北关村与两家子村交接处地面塌陷进行回填。
2018年:对4处灾害点申请立项治理, 3处重点监测试点开展监测工作,对50处群测群防点进行监测,完成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开展地质灾害演练和培训。开展气象预警、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2019年—2020年:对1处地质灾害点治理进行工程前期设计,2处灾害点申请立项治理,对3处地质灾害重点监测试点进行监测,对50处群测群防点进行监测,开展地质灾害演练和培训。完善气象预警、专业监测、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三)实施效果预评估
地质灾害不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严重的经济损失,还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地质灾害防治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免经济损失,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效益涉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方面。
1. 社会效益
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减少受灾人口、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人们精神负担或心理创伤;稳定社会,保证生产生活活动正常进行,保护重要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线路),促进山地丘陵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
2. 经济效益
通过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或降低其发生机率,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减轻的农、林、牧、渔业损失,基础设施损失,城镇和农村居民财产损失,城乡企、事业财产及停产停业损失、骨干运输线中断的营运损失以及其它经济损失等。
3. 环境效益
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以减轻地质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地质灾害防治的环境效益主要体现在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土地资源,保护森林植被、水质和自然景观,改善人居环境等。
九、主要保障措施
(一)行政管理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行政区主管领导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财政、民政、气象、建委、交通、水利、林业、地震等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协助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组成相应的领导机构,保证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层层落实。
2.严格执行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申请供地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符合条件的,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各县(市、区、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上设立明显的警示性标志,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严格控制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要加强和完善监测制度和预警制度。按照谁治理、谁利用,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技术性措施
1.积极引进科研力量,为地质灾害防治献策出力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监测预警水平,提升灾害信息采集技术,创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形式和设计技术方。充分引进和发挥省、市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实行产学研结合,切实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2.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能力
积极借鉴其他先进城市的经验,进一步完善防治工作机制,提高灾害治理工作水平。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提升具体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通过管理和技术能力的提高保障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3.加强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水平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和演练,作为加强群测群防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三)资金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年度财政预算中,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所需费用,保障地质灾害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顺利实施。同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政府、企业、个人多方投入的良性机制。
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防治工程设计,并经评审通过后方可使用。在确定治理工程实施单位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社会招标,确保工程治理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