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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9 16: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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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于志良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省重点商业项目欧亚汇集给予土地政策倾斜的建议》(第130号)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利用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办理,多次调度、推进具体建议落实情况,并将您的建议纳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保障服务业发展土地政策体系。现针对您提出的具体建议,以及欧亚汇集项目在我市可享受的用地政策答复如下:

  一、对重点服务业产业的支持性用地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长府发[2015]11号)文件规定,对市政府专题会议审核认定的企业投资的现代服务业项目,规划用地性质确定为其他商务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在确定土地价格时,可在商业地价基础上,给予不同水平的系数修正:规划用地性质按“其他商务用地(非事业科研设计机构)”确定的,修正系数为0.5;规划用地性质按“其他商务用地(科技产业园区)”确定的,修正系数为0.5;规划用地性质按“文化产业用地”确定的,修正系数为0.5;规划用地性质按“体育场馆用地或体育训练用地”确定的,可参照工业地价出让;规划用地性质按“商务用地(高级办公)”确定的,修正系数为0.7。

  二、对重点服务业区域的支持性用地政策。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长发[2016]7号)文件要求,我市对长春新区、南部新城、西部新城、净月西区等重点区域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实行差别化的地价政策。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的地价修正办法,届时,我局将按党政联席会和办法确定的修正系数作为出让底价,促进重点地区服务业的集约快速发展。

  三、开通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直通车”。我局结合“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国土系统提出了“服务过程零障碍,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缺陷,服务效果零投诉”的工作目标。在行政审批“窗口”推行了并联审批、首问负责制,开通了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民营经济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直通车”,其中,“首次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与用地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6项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流程,由原来的68个节点压缩到26个节点;不动产登记类业务国家规定30个工作日,而在我市已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同时,我局还推出了民营经济项目绿色通道、并联审批、预约上门等15项便民服务措施,在长春日报、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17项费用减免清单”和“11项减放权清单”,实行了“取消征地管理费”等16项惠民利企政策。另外,在落实全市“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改革中,我局实现了联网、接件、发证“三个第一”。对于长春新区,土地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极大的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使事权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