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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2 10:3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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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佘清云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大量穿越市政道路的建议》的提案(128)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现状分析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和实施紧迫性,所提建议在规划和实施层面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与我市空间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基本一致。

2014年,我局编制完成了《长春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分析了我市步行交通的特点,基于城市发展实际,提出我市步行交通的发展定位,规划了我市的步行主廊道系统,制定了城市人行平面和立体过街设施的布局准则:(1)确定人行过街设施应以“平面过街为主、立体过街为辅”,优先布置道路交叉口处的人行过街设施,再考虑增设路段人行过街设施;(2)除城市快速路主路以外,一般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平面过街方式,视过街行人与道路机动车交通流量大小,分别采用信号灯管制或行人优先的人行横道过街;(3)在大型商业建筑、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场馆、学校、医院等人流集散点附近,宜结合附近沿街建筑物及相关交通设施规划设置一体化的人行立体过街设施。

2017年,为解决城市重点区域的交通问题,并从满足未来一段时期城市人行立体过街需求出发,规划提出近期(2018-2020年)城市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计划,具体包括西湖大路车城万达广场、净月大街首地首城、亚泰大街御翠豪庭、西四环路隆都翡翠湾、工农大路省中医院、新城大街东北民俗馆、前进大街星火路等21处设施布局。目前,我局正积极与建委、交警等相关部门协同工作,依据城市分区发展需要和土地权属等相关因素,共同确定城市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的准确位置和建设形式,积极推进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通过人行天桥(过街通道)方案的人性化设计,并同步实施临近区域交通标志、标线的工程化设计和建设,以建立便于广大市民步行出行的立体过街系统。

因此,您建议多部门协同开展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建设、与商业区结合建设一体化过街设施与我市《规划》的思路、布局是契合的。

最后,诚挚地感谢您对长春市城市交通发展问题给予的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相信经过市政府的精细规划和系统建设以及广大市民的热心参与,长春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包括行人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将会顺利开展并加快推进,城市步行交通环境将逐步向更为“安全、便捷、舒适、友好”趋势转变,城市步行出行品质会得到大幅提升,配合城市其它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最终实现“绿色宜居城市”发展目标。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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