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焦琳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政策法规、执法监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财务审计、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督察办)、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财务审计处、机关纪委,以及监察支队、不动产登记中心、整理中心,联系德惠市、农安县、榆树市、九台区、双阳区、公主岭市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机构。
个人简历:焦琳,女,满族,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处副处长;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审计处处长;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兼规划处处长;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审计处处长;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专员(副局级);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督察(副局级)。现任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