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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5 16:15 来源: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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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案例】占用土地惹纠纷 联动调解解矛盾——绿园法院成功诉前化解一起涉农土地纠纷

   涉农土地纠纷不仅影响农民切身利益,还制约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为妥善处理好此类案件,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合心法庭主动担当作为,联合辖区综治办、派出所、村委会共同调解了一起因占用集体土地引发的涉及181户村民的土地纠纷,切实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城西镇某村有一处20公顷集体土地。该地块是此村181户村民的承包地。多年来,该地块始终由村委会对外出租和管理,每年4月份村委会将收取的当年租金按比例全额支付给181户村民。今年年初,因原租户合同到期不再租赁,村委会重新对外招标,最终由某公司承租。但在交付土地过程中,该村村民王某等人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耕种了2公顷土地,并拒绝交还,致使承租土地无法按时交付,承租公司拒绝支付租赁费。因租赁费没有按时支付,181户村民集体到村委会讨要说法。为此,村委会打算到绿园法院起诉,要求王某等人返还占用土地。 

  合心法庭作为绿园法院派出法庭,管辖合心镇和城西镇的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判工作。考虑到此件土地纠纷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可能短期内无法得到解决从而造成矛盾进一步激化,合心法庭庭长刘韦廷在充分了解案件的情况下,与城西镇相关部门联系,希望通过各部门联动,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解决土地占用问题。 

  租赁合同实际履行,租赁费能够支付给181户村民,纠纷才能彻底化解。经过积极筹划,6月2日刘韦廷庭长与城西镇政法委员、驻村民警和人民调解员、村委会负责人及当事人召开了协调会。“没有经过管理人、村委会的同意,你的行为属违法占用土地,侵害了181户村民的集体权益,必须立刻返还,而且占地行为造成的村民损失等也要你个人进行赔偿”,刘韦廷庭长从法律角度告知了王某等人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违法占用土地的法律后果。政法委员和人民调解员也从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角度进行劝解。王某等人也认识到了自己占地的错误,但是对于自己已经投入的种子、化肥等相关费用,仍坚持索取较高的赔偿。 

  最终经法庭等多方调解,村委会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在扣除占用期间的租金后,村委会向王某等人支付两万元费用,王某立即返还土地。目前,该协议已实际履行,王某等人返还了土地,租赁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租赁费近期也将支付给181户村民。至此,该起土地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转自: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我为群众办实事】占用土地惹纠纷 联动调解解矛盾——绿园法院成功诉前化解一起涉农土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