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景阳第277号
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关支行(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伟峰国际支行)保管不善,将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56713号不动产权证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丽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