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丘地号 |
依据文件 |
备注 |
1 |
长房权字第2060034814号 |
姜春华 |
所有权 |
南关区人民大街8668号长春明珠小区D13号楼 |
3-69/38-5-15(3502) |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2021)豫0703执恢12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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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