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
发布时间:2023-04-03 15:14 来源:
打印| 字号:[]|
X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3】新区第8号

 2023】新区第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权利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土地权利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19长春市不动产权0691034

毕建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20104011174GB00006

F00100009

长春市高新区超胜街以西益田御水丹堤A区5号楼501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