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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2 10: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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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3】景阳第1051号

2023】景阳第1051

     因李海英保管不善,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45348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海英

 202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