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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6 11: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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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3】景阳法裁第27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07060101264

宋军

使用权

绿园区迎宾路15号

220106012008GB00006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22)吉0184执恢340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6